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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峡大学期刊社关于审稿的有关规定

发布日期:2020-07-03   点击:

 

 

三峡大学期刊社文件

期刊社[2019]1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三峡大学期刊社关于审稿的有关规定

 

为提高学报办刊质量,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本规定。

 

一、审稿人一般要有本学科正高职称、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,有较高的学术水平,了解本学科的前沿动态。

 

二、审稿人要认真负责,对论文学术水平、文章逻辑、语法、标点及其格式等进行全面审查。

 

三、各编辑部要将审稿人资料报学报备案。论文应送备案的审稿人审稿。学报编辑部对不负责的审稿人适时进行调整。

 

四、审稿时实行双盲审。

 

五、对审稿人按规定给予报酬。

 

六、期刊社内部符合审稿条件的人员不给审稿费。

 

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。

 

   附件:三峡大学学报审稿人职责

 

 

 

三峡大学期刊社

201936

 

 

 

附件:

 

三峡大学学报审稿人职责

 

   1、审稿人必须做到以科学事实为准则,以数据资料为依据,客观公正地评价稿件质量。

   2、评价稿件质量要从政治、学术、实用价值等方面去鉴识。

   3、学术标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:第一,是否切合本学科发展需要和具有研究价值;第二,是否在本学科已有研究成果基础上有所突破,或实事求是地作出了新的结论,或实事求是地推倒了过时的观点;第三,是否采用新方法并对学科某些问题的研究有新的推动;第四,论点是否明确,论据是否可靠,数据是否准确,论述是否严密,是否有一定的学术和运用价值。

   4、审查稿件的写作是否结构严谨、文字精炼、表达准确,是否使用规范汉字、名词、法定计量单位,数字用法是否合乎规范,外文书写是否正确、标点符号使用是否恰当等。并将上述各项所存在的问题予以修改或订正。

   5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稿工作,对稿件是否可以发表提出明确的意见,或对稿件提出具体修改意见。